项目代码:2311-330951-04-01-718222
舟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4号
******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正)的规定,******有限公司年产12600吨高性能聚酰亚胺树脂及600吨电子级聚酰亚胺薄膜投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结合安全条件审查会专家组意见及其落实情况,现同意通过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请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作项目设计,设计中认真研究并采纳《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条件审查会专家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