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义大道购物中心街区更新项目水幕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幕系统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街道和义路66号和义大道购物中心。
项目总投资:约1.8422亿元。
招标控制价(含增值税): ******元(含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增值税): 949681.42元。
招 标 范 围:二层、三层钢丝水幕水景及负二层控制机房、水处理设备等,详见货物清单内容。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 期 要 求 :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与安装,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2项目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水幕水景相关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60万元【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2 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 /
3.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7日 9:00起至2025年2月11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城投分平台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6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6.1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 2月14 日15:00 。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4011/);
******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65号
联 系 人: 严雄伟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联系人:华光、戈颖 、 董成浩、 戴太敏
电话:0574-******
邮箱:******
监管单位:******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