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普陀区视听证据协同流转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2526-******
项目名称:普陀区视听证据协同流转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724-W******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普陀区视听证据协同流转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普陀区视听证据协同流转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软件开发,包含视听证据存储管理子系统、视听证据区块链可信协同支撑子系统、配套改造、适配及密码应用功能开发等。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项目开发、试运行并通过项目终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折扣。(2)本项目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
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座412室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座412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普陀分局
地 址: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8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老师
电 话:*******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