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公安局普陀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业主为******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公安局普陀区分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1 | 项 | ******元 |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
1.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4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
1.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1.4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2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每日上午******有限公司(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代理部)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3.2获取方式:
******有限公司代理部(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汇隆大厦6楼)。
3.3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介绍信(原件)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表。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但投标人须自行前往并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4.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有限公司会议室(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6层)。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2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评标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示。
6. 联系方式
******公安局普陀区分局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169号4号楼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沙田街56号6楼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
质疑联系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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