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公司及托管项目(和义大道)2025年度音乐喷泉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有限公司的委托,******有限公司现就广场公司及托管项目(和义大道)2025年度音乐喷泉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审查条件并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天一商圈(天一广场、和义大道)。
2.2项目范围:天一广场、和义大道音乐喷泉设备的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2.3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最高投标限价:291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下述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8日09:00至2025年6月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温馨提示: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5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3)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5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2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海曙区碶闸街16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4-******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君英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人:******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潘火路 189 号 2001 室
联系人:毕健敏、贺意波、吴晗晔、吴昊、欧李忠
联系电话:0574-******
监管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