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委员会 以 普朱发改审批【2025】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招标人为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朱家尖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4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59.1平方米,地上建筑为5999.74平方米,其中业主技术用房地上建筑面积5820.16平方米,变配电房120.54平方米门卫59.04平方米,建筑基底总面积:1861.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9.36平方米,业务技术用房主楼建筑层高:主楼一至二层4.8米,三层4.2米,四至五层3.9米,建筑高度(室外地坪至屋面女儿墙顶):23.90米,业务技术用房东侧西侧附楼首层4.8米,二层4.8米,局部5.5米,建筑高度(室******街道大洞岙区域。
2.2招标范围:******消防水、气体灭火、报警、景观照明、弱电、电梯、抗震支架、光伏发电)、景观绿化等内容。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 4848.4781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4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该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时间止3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贿赂犯罪记录,并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7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 山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安局普陀山分局
地 址:******街道莲花南路20号
联 系 人:洪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联 系 人:刘晓梦
电 话:0580-******